室内环境空气污染与人体健康息息相关。根据《2002年世界卫生报告》统计,全球近一般的人处于室内空气污染中。为了控制室内空气污染、改善就是环境、保障居民健康,世界各国从制定法律法规、标准、指南、建立室内建材认证体系等多个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
目前,国际上约有29个国家已着手进行与室内空气质量相关的法规、标准、指南等编制工作。
其中,有13个国家己经编制了基于其室内空气污染、生活习惯、气候、政策等因素的室内空气质量指南。与职业场所不同.住宅室内环境空气中的化学物质一般浓度低且种类复杂。
因此,全球迄今尚无一个机构针对室内空气中所有的污染物质设立可接受的浓度限值或暴露水平,大多数国家只针对一些常见的室内空气污染物建立了指南和建议值。这些浓度限值通常是基于环境空气质量、职业场所和部分住宅空气质量的要求制定暴露水平参考值,专业机构建议在参考这些限值时应结合各国研究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应用。
对于那些没有相应参考限值的室内空气污染物,可以查找流行病学或者毒理学的研究资料。
然而事实上,对于许多室内空气污染物的健康效应研究资料,目前都非常缺乏此很难通过测定一种或者某几种化学污染物准确地定量评估可接受的良好空气品质。
对于国内外关于室内空气质量的法规、标准、指南等有关管理控制措施汇总介绍如下:
中国
近年来,国内研究机构主要幵展了有关室内污染危害、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室内环境 客观评价技术、室内环境检测技术、建筑装饰材料有害气体释放量测试技术、建筑内环境 温度场、有害气体的治理技术等基础性研究工作。
日本
2002年日本颁布了新建房屋内室内空气质量化学品的监测法令《房屋质量保证法》(Housing Quality Assurance Law),以及关于学校与建筑物中甲酵的法令《建筑公共卫生法》。
欧洲
世界卫生组织(WHO )1987年WHO发布了《欧洲空气质量指南》,并在1997年进行了更新。该指南涵盖整个欧洲范围,针对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常规污染物以及室内特征污染物等制定了空气质量浓度限值。2005年WHO组织专家修订了《空气质量指南:2005年全球更新版》(Air ity Guidelines:Global update 2005,简称(AQG2005”)并于 2007 年出版.对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PM2.5)、臭氧(03)、二氧化氮(N02)和二氧化硫(S02)浓度限值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适用于世界卫生组织所有区域,并指出可吸入颗粒物的准则可以适用于室内空气质量。
美国
美国一些州提出专门法案以改善学校室内空气质量。如西弗吉尼亚州立法人员要求新建学校第一年必须进行氡测试,以后每5年进行一次测试;弗吉尼亚州特别立法小组制定了公立学校内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规章;华盛顿州和加州规定了售出家具必须符合甲醛和挥发性有机物释放量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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